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城工匠”拟表彰对象公示公告
根据《大厂回族自治县总工会关于开展“点亮光荣火炬,评选新城工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点亮光荣火炬,评选新城工匠”评选活动评委会审议通过的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5月8日(7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5月8日17时前,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县总工会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县总工会):8822715
收信单位:大厂回族自治县总工会“新城工匠”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收信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安西街大厂县总工会(邮编065300)
附:大厂回族自治县“新城工匠”拟表彰对象名单
大厂回族自治县总工会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