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公示的通知
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申报2019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2019〕26号)的要求,现将2019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候选单位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子邮件向县直工委、县文明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联合办公地点县创城办反映。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4日
问题反映电话:8930190
地址:县创城办(县二中南门南1办公室)
附件:2019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候选单位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大厂回族自治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
2019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单位候选单位
(共29个)
1.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3.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4.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5.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6.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
7.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8.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9.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老干部局
10.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武装部
11.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12.大厂回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3.大厂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14.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15.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局
16.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
17.大厂回族自治县统计局
18.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19.大厂回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20.大厂回族自治县司法局
21.大厂回族自治县信访局
22.大厂回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3.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24.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5.大厂回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6.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人民政府
27.大厂回族自治县祁各庄镇人民政府
28.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道办事处
29.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