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有序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
新华社北京2月3日电 交通运输部等部门3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对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应结合复工开学时间安排,有序逐渐恢复已暂停运营的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
通知指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交通运输经营者统筹运力安排,合理优化运营班次,为乘客隔位、分散就座以及在交通运输工具内设置途中留观区域创造条件。具备条件的,应在售票、值机等环节安排乘客在交通运输工具内分散就坐。旅客列车、三类以上客运班线客车和客运包车、客运船舶、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应在车厢(客舱)后部预留必要区域或座位,供途中留观使用。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和加强乘客测温工作。各地开放运营的客运场站要严格落实进出场站乘客体温检测工作,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乘客或对旅客列车下交的发热乘客要按照程序第一时间移交卫生健康部门。
通知强调,要加强务工人员、学生等重点人员运输保障。各地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教育、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和乡镇政府,建立联动机制,摸清务工人员、学生等群体集中返程出行需求。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与目的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衔接,切实保证农民工、学生等群体出行顺畅。
通知指出,城市、城际公交暂停运营期间,要为医生、公共服务人员、老弱病残幼等各类重点人员提供必要的出行保障。渤海湾、琼州海峡等重点水域客运航线,要进一步优化航班和运输组织协调,不得随意限制春节后返程乘客乘坐客船出行。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保障公路网通行顺畅,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坚决禁止因防疫检测等任何原因占用应急车道,确保应急运输车辆快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