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刘伯岩同志辞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辞呈,并报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