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王开印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金文利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局长;
刘伯岩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李东海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李晓乐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宝忠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左鸣森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朱志国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金文利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职务;
白占冬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社会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贵峰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胡士龙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职务;
刘建永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王 伟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毛松录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马凤春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
范红达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厂巡回法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连友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夏垫人民法庭庭长;
乔纪云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祁各庄人民法庭庭长;
刘爱国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陈府人民法庭庭长;
邵亚男同志为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邵府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齐建国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厂巡回法庭庭长职务;
范红达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厂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连友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乔纪云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邵亚男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杨春芳同志的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