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
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
决 议
(2021年3月4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高景武所作的《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