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工作的总体要求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提出具体要求,今天“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解读”专栏播发:转作风明纪律,为推动各项事业走在前列提供保证。
转作风明纪律
为推动各项事业走在前列提供保证
报告指出,一个地方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好与坏,直接影响到这个地方的整体形象;勤政廉政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上级和群众对这个地方的评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传承党的优良作风,严守各项纪律规矩,树清风正气、谋干事创业,为奋力推进大厂各项事业走在全市乃至全省前列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把“克服平庸、追求卓越”作为量尺,全面提升工作标准。工作标准问题,表面上看是一个作风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地方、一个班子、一个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思想觉悟、党性党风、道德品质、素质能力的直接体现,是衡量一切成效的标准和砝码,决定着一个地方的兴衰、左右着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着事业成败。对此,我们要坚决克服以下五种问题倾向:克服“凑合”的倾向,树立“有第一就争、有红旗就扛”的意识,把工作标准定在干到最好、干到一流、干到极致上;克服“自我满足”的倾向,树立“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意识,把工作标准定在积极进取、永不自满上;克服“自我陶醉”的倾向,树立“不进即退、慢进亦退”的意识,把工作标准定在博采众长,开拓创新上;克服“自我放松”的倾向,树立“完成任务、拒绝理由”的意识,把工作标准定在负重加压、奋力赶超上;克服“自我糊弄”的倾向,树立“克服平庸、追求卓越”的意识,把工作标准定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
二是养成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工作效率说到底是工作作风、工作方法问题,其关系到事业发展的成败,是当前我们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重点。全面提升工作效率,就是要强化强烈的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对上级的指示要求,要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对本职工作,要做到说了就干、定了就办,人一之我十之、人十之我百之,只争朝夕、不舍昼夜;对基层的要求,能立即办的要马上办、认真办、办得好,一时办不了的要按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办。要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和政绩观,办实事不图虚名,求实效不做虚功,脚踏实地,不做沽名钓誉、哗众取宠的宣传报道,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使低调务实不张扬、心无旁骛谋发展、全力以赴抓落实在全县范围内蔚然成风。
三是牢固树立争优创先意识,努力推动各项事业走在前列。要时刻想着事业是干出来的,不是喊出来的;好成绩是拼出来的,不是等来的。如果没有这种工作理念和干劲,我们就较难实现分管工作水平的较大提升、优秀干部进入组织视野,工作也不容易得到方方面面更大的支持。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每名同志都必须要强化争优创先意识,并将其作为贯穿整个工作过程的指针、目标和努力方向,使整个干部队伍树立起永不满足的进取精神、勇于开拓的拼搏精神、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在失败面前不气馁,树立高起点定位、高目标追求的强烈意识,坚决反对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用昂扬奋进的状态把干得好的愿望变为现实,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四是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一切言行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要汲取教训。全县广大干部职工要从典型案例特别是从身边的人和事上汲取深刻教训,这首先要从我们各级领导班子做起,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要严以律己。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局下行动,按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办事,讲程序、讲规矩。要身先士卒。要求一般同志不做的,班子成员坚决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以自身的行动行为让大家“向我看齐”。为此,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都要充分发挥好“五带”作用,即:从思想政治上带;从用人导向上带;从精神状态上带;从团结奋斗上带;从廉政勤政上带,真正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形成班子带全员,一级带一级的工作格局。要自警自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习气,大力精文减会、删繁就简,倡导干实事、说实话、讲实绩的新风气。要强化执纪。加大办案惩戒力度,一体推进“三不”,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县发展大局的贪腐违法行为,抄底办案、一查到底。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巡视巡察政策要求,持续优化上下联动、互相配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县委新一轮巡察工作,真查问题、查真问题,不走过场、不做样子,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时限、全面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