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9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钱中伟所作的《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