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献血光荣,可也有不少人心存疑虑:担心因献血而招致风险,也担心因受血而受到损害…这些担心将成为过去时了。
昨天的河北新闻联播报道,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河北省献血条例》,并将于今年的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等各个流程作出规范,给想献血、想用血的小伙伴都吃了一颗“定心丸”。
就拿安全问题来说吧,条例规定,采血前得先对献血者进行健康检查,由具有采血资质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操作;要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用后必须销毁。采集到的血液,血站得负责做艾滋病、乙肝等检测,合格的才能送去医院,没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严格按医疗废物处理。(详见:第三章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二十六条)
条例还明确了献血能享受的奖励,会领到一本光荣的无偿献血证书,根据实际情况还能领取到误餐、交通、误工等适当补贴和献血纪念品。本人和近亲属需要用血的时候享有优先用血权,还能减免部分费用。如果多次献血获得了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还能凭证件免费乘公交地铁、免费游景区,去医院还能免门诊费呢。(详见:第三章第二十四条、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第五章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三十五条)
要知道,血液既不能人工合成,也不能长期保存,更不允许买卖,所以,想保障临床用血充足,就得靠我们大家啦。条例明确规定,提倡18到55岁的健康公民自愿、多次、定期献血,身体好的可以延长到60周岁。(详见:第一章第四条)
如果身体符合条件,还等什么,走吧,献血去!
来源: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