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3年10月13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海春城向党组书记祁振生和领导班子分别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主任胡庆坡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祁振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7月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县《实施办法》,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并按要求向县委进行了专题汇报,县委书记王建民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海春城指出,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运用各类财政资金,加强收入征管,同时注重涵养税源、培植财源,为自治县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程度不高,党风廉政建设抓的不紧不实,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等。
海春城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要强化政治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要强化责任意识,精准履行财政职能职责。三要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驰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四要全面落实整改责任,高质量完成巡察“后半篇文章”。
胡庆坡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起问题整改主体责任。二是增强政治意识,切实推动改革发展任务落实。三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推进作风持续向好转变。
祁振生就如何做好整改工作进行了表态。一是深化认识,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二是迅速部署,逐条分析梳理巡察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巩固巡察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县财政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来源: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