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3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大厂回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批准大厂回族自治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
3.审查大厂回族自治县2023年全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全县预算(草案),批准2023年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4年县本级预算(书面)。
4.审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及2024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投票表决大厂回族自治县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
5.听取和审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审议大厂回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大厂回族自治县景泰蓝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