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5日大厂回族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大厂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金志民同志所作的《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2024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