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回族自治县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摘编解读(六):人才公寓政策与支持“四上”企业发展政策
(本网讯 记者郭志媛)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支持和鼓励外来投资者到大厂投资兴业,我县梳理了《大厂回族自治县招商引资奖励扶持政策摘编》,明确扶持方向和奖励标准,强化招商引资政策支持。今天,我们继续了解学习。
人才公寓政策
大厂回族自治县企业人才公寓是为县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引进的各类优秀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按照“企业运营、分口申报、政府补贴、拎包入住、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模式运作,由政府、所属企业、个人以6:3:1的比例分担租金。具体参照《中共大厂回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企业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办〔2023〕27号)执行。
支持“四上”企业发展政策
对2023年以来当年新建新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23年以来当年新建新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每家给予8万元奖励;对于2023年以来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对于2023年以来首次入统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每家给予4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只限奖励一次。具体参照《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关于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业企业、资质建筑业企业培育工作的措施>的通知》(大政办〔2024〕18号)执行。